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提出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通知要求,高校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本科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高职高专专业连续三年不招生的,学校可提出撤销。高校调整专业,应当事先对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作出妥善安排。学校调整专业不占新增专业名额。高校可根据社会需要、自身优势和特点,在专业属性范围内自主确定专业培养方向,专业培养方向一般不作为招生专业列入招生计划。新建院校三年内(含三年)年度增设专业数(本专科统算)不超过5个,其他院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不超过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