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6日讯(记者 杨玉龙 通讯员 刘风民 赵晓璐) 受H7N9禽流感影响,肉禽消费市场整体低迷。据滨州市畜牧兽医局统计数据显示,滨州家禽业损失1.8亿元。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家禽生产的影响,维护家禽养殖、加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滨州市出台稳定家禽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其中,市县财政按每只父母代种禽3元标准给予补助。
禽流感发生以来,滨州种禽养殖环节损失0.6亿元、肉(蛋)禽养殖环节损失0.8亿元。根据4月25日滨州市畜牧兽医局调查摸底情况,滨州市共有种禽场24家,存栏父母代种禽171.24万只。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中介绍,滨州市县财政按每只父母代种禽3元标准给予补助,市、县财政各补助50%。另外,山东省出台的扶持政策中,以2013年3月31日存栏数为准,财政按每只种禽15元标准对祖代以上种禽场和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给予补助。受补贴种禽场须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补贴种禽数量以市、县畜牧兽医和财政部门摸底调查为准。
屠宰加工环节也遭受了严重损失,为0.4亿元。在扶持政策中,对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的企业按每吨100元给予补贴。除去省财政补助的80%外,市、县财政分别承担10%。受补贴的家禽屠宰加工企业要积极发挥龙头作用,按照保护价合同回收商品鸡,趁机低价收购的商品鸡不予安排补助。
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增加信用额度,适当延长企业还款期限。在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防疫、产地检疫、道路检查和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监管的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各有关部门还会组织行业协会、肉鸡企业、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肉鸡安全状况、鸡肉营养特点、高温烹饪烹调方法等,引导居民增加禽产品消费,促进家禽生产恢复。同时,各县区会参照滨州的政策,尽快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措施,确保滨州市家禽业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