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济南市民遭遇轻微交通事故不“快处”只因不放心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2013年3月26日【评论0条】字号:T|T

  自2008年5月份济南市实施《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来,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大厅共受理案件20万余起。然而也有一些驾驶人不习惯走快处程序,哪怕是发生轻微事故后,也不撤离现场要求交警到现场认定责任才放心。

  记者从市中交警大队八一中队了解到,24日下午在经十纬一三箭瑞福苑内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双方要求民警出警界定责任。据处理事故的民警介绍,这是一起非常简单的轻微事故,一辆直行车辆与一辆掉头车辆发生刮擦,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掉头车辆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担心会因责任认定有异议而造成争执,尤其是自己是年轻的女驾驶人。”小李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下自己并非不了解交通法,而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八一中队民警介绍,驾驶人不走快处程序有几个原因,最常见的是不熟悉快处流程,不知道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理,因此会第一时间给交警打电话,直言交警处理“最放心”。另外也有事故双方对事故认定存在异议的情况,一定要求交警到现场认定责任且不会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因此提醒驾驶人应了解快速理赔的相关知识,今后尽可能配合理赔员的工作,走快处流程。

精彩推荐更多>>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