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3月25日讯 (记者徐敏)27日开始,济南市将启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网格化服务,在市区28个快处快赔点设专职理赔员。记者了解到,理赔员经专业培训上岗,可现场拍摄事故照片,经公估公司后传给各保险公司,加快事故处理过程。理赔员的上岗减少了交警出警以及保险出险次数,这种新型快处模式还需时间适应成熟。
不少驾驶人均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由于双方驾驶人对责任认定不明确,两辆车均停在道路中间不移动,先是等待交警到现场给事故认定责任,同时等待保险公司抵达现场。如果交警也开警车到达现场,则该事故又造成两辆车出行,加重交通拥堵。
从27日开始,济南市28处快处快赔点的设置和理赔员的上岗有望改变这种状态。25日上午,设在市中交警大队杆石桥中队快处点的工作人员刘健告诉记者,前期他们经过了专业培训,包括轻微事故责任认定等内容。杆石桥中队已经专门为其准备了一间办公室,处理事故所需要的设备将在26日到位。
“发生轻微事故后,出现场时会携带专业的录像拍照设备。”刘健告诉记者,出险后先行劝导事故双方离开事故现场,对双方责任进行认定,如果双方驾驶人无异议,损失500元以下的事故当场办理理赔手续,尽可能让当事人在10分钟内撤离。如果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理赔员现场勘察后需进一步定损的,则会现场拍照后上传照片经公估公司后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尽快进行后续的理赔程序,缩短理赔时间。
杆石桥中队民警告诉记者,这种模式开始运营后减少了两个部门出现场次数。首先对于轻微事故且责任明确的,交警无需到达现场减少了警力投入;同时保险公司也无需再派理赔员到现场,也节省了人力和出现场带来的其他成本。
记者随机询问数名驾驶人,有驾驶人表示已经通过媒体得知这项快处新政策,也有驾驶人表示尚不知情。“简单地说,这项政策是为了尽快处理轻微事故,方便驾驶人的同时也减少因事故造成的拥堵。”杆石桥中队民警表示,不过新政策还需要一段时间磨合,期间理赔员更熟悉工作流程,驾驶人也认同这种方式后将会有利于缓和因事故带来的拥堵。
事故后可快速撤离现场等待理赔员到来
“原则上1公里半径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理赔员5分钟内到达现场,10分钟内将事故处理完毕。”25日,部分驾驶人看到此次交警部门出台的快处新办法,以为发生交通事故后无需先撤离现场,可等理赔员到现场后再撤离。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是部分驾驶人对这项新办法的错误解读。理赔员5分钟内到达现场,是为了避免驾驶人等候较久的时间,尽快为其处理完毕让双方驾驶人均能尽快离开。在这5分钟之内,事故双方并不是保留现场等候,事故发生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快速撤离现场。快赔事故流程第一步是,发生事故后,双方互查证件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然后可直接向“122”电话报案,或向各自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双方撤离现场后如何界定事故双方的责任认定问题?交警部门人士介绍说,一般道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并不复杂,理赔员听双方叙述事故经过后一般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此外现在很多驾驶人都具备较为丰富的交通知识,有些事故甚至无需理赔员,事故双方便能明确责任。如果确实存在一定的界定问题,当事人可马上先对事故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待理赔员到达现场后出示照片作为证据。
“事故后第一步是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位置再打电话等理赔员前来。”杆石桥中队民警表示,否则快处就起不到快撤现场不给交通带来拥堵作用了。 (记者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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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快处”只因不放心
自2008年5月份济南市实施《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来,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大厅共受理案件20万余起。然而也有一些驾驶人不习惯走快处程序,哪怕是发生轻微事故后,也不撤离现场要求交警到现场认定责任才放心。
记者从市中交警大队八一中队了解到,24日下午在经十纬一三箭瑞福苑内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双方要求民警出警界定责任。据处理事故的民警介绍,这是一起非常简单的轻微事故,一辆直行车辆与一辆掉头车辆发生刮擦,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掉头车辆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担心会因责任认定有异议而造成争执,尤其是自己是年轻的女驾驶人。”小李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下自己并非不了解交通法,而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八一中队民警介绍,驾驶人不走快处程序有几个原因,最常见的是不熟悉快处流程,不知道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理,因此会第一时间给交警打电话,直言交警处理“最放心”。另外也有事故双方对事故认定存在异议的情况,一定要求交警到现场认定责任且不会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因此提醒驾驶人应了解快速理赔的相关知识,今后尽可能配合理赔员的工作,走快处流程。 (记者徐敏)
快处网格化服务是治堵新策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仅是导致车辆轻微损坏的轻微交通事故,而大量轻微交通事故已成为市区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同时,当事人不及时撤离现场,很容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不少通行高架路的驾驶人都有类似的经验,在非交通高峰期高架路上出现车行缓慢、交通拥堵现象,这种情况八成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此次快处的新办法中,交警部门明确规定拒不撤离现场将要受到罚款的处罚,同时扣留事故车辆,按照一般程序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对当事人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这样驾驶人不撤离现场受到的处罚可能会比自己修车费用还要高。
据悉,除了当事人自觉撤场处理外,交警部门还将通过交通监控及时发现事故,并第一时间通知车主将事故车辆开到不影响公共交通的路边自行协商。“事故快处为了驾驶人方便,更是为了治堵缓拥。”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记者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