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邢慧) 对于初识的男性朋友一起去宾馆开房的要求,女子并没拒绝,并且还一起在宾馆房间内吸毒,结果被夜查的民警抓了个正着。4月9日,经分局批准,违法嫌疑人赵某、陈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五日的处罚。
4月8日晚上,岚山公安分局汾水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宾馆开展例行检查。当查到一家宾馆的301房间时,民警敲了半天门,一名女子才打开门。屋内有一男一女,神色紧张,比较可疑。起初两人自称是男女朋友,可经过简单询问,两人并不知道对方的情况。
随后,民警在床上发现了DVD影碟机和几盘色情碟片。随后,还在电脑桌后发现了吸毒工具。经尿检,两人均已吸毒。
面对证据,违法嫌疑人赵某、陈某很快交代了违法事实。
当天下午,赵某带着毒品和DVD影碟机以及色情碟片,开车接着认识不久的陈某,来到宾馆开了房间。赵某从背包里拿出吸毒的工具后,两人轮流着吸了几口。
据赵某交代,毒品是他四五天前的晚上,在万斛路上从一个不认识的女的手里买的,毒品和吸毒工具总共200元钱,毒品也就有黄豆粒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