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熊燕 戚伟业) 据市统计局调查资料显示:四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1.6%,涨幅同比回落1.5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涨幅低0.5个百分点。其中,非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3%,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0.7%,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4.3%,工业品价格同比下降0.7%。与上月相比上涨0.2%,1-4月累计同比上涨1.6%。
在调查的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商品中,呈现“四升四降”趋势。其中,食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四大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3%、2.0%、2.0%和4.1%;烟酒、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分别下降0.3%、1.4%、1.6%和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