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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工作实现新突破

来源:齐鲁网2013年4月29日【评论0条】字号:T|T

  齐鲁网财经频道4月28日济南讯 2013年4月28日,山东保监局与山东省公安厅联合成立“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以便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联动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深入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是山东省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工作的新举措、新尝试。”山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的宗旨是防范保险欺诈风险,严厉打击保险金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合同诈骗等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扰乱保险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据介绍,近年来,山东保险业实现了快速发展,2011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036亿元,成为全国第三个保费收入突破千亿元大关的省份。2012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128亿元,保险公司数量达77家,行业总资产达2531亿元。相关人士指出,在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保险欺诈风险也逐步显现,以“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形式出现的保险欺诈活动日益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通过公安部门侦办和行业调查处理的保险欺诈案件线索超过1900余件,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干扰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理赔和经营活动,侵蚀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保险欺诈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作案人员专业化,作案手段智能化,犯罪团伙化、涉案资金巨额化、跨区域犯罪等。保险欺诈活动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扰乱了保险行业秩序,损害了保险行业形象。

  山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是在理顺既有保险反欺诈制度机制,巩固以往保险反欺诈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成立的。近年来,山东保监局和山东省公安厅在联合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2009年,双方成立了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执法合作的工作机制。2012年,山东保监局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了“破案会战”工作,切实查办了一批保险诈骗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案件,有力地打击了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底,山东保监局与省公安厅就联合打击保险诈骗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双方打击保险诈骗的合作更加深入和扎实。成立“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是双方落实合作备忘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双方开展务实合作的重要体现,更是双方完善反保险欺诈制度机制的重要举措。“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成立后将主要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研究分析保险欺诈违法犯罪形势,防范保险欺诈风险,打击保险欺诈行为。二是指导和协调各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开展工作。三是办理保险欺诈案件线索。四是逐步实现保险行业与公安司法机关的保险欺诈信息交换。五是指导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反保险欺诈意识。六是加强保险欺诈风险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据介绍,“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将通过接受社会公众举报、行业筛查串并等方式搜集保险欺诈嫌疑线索。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积极提供线索和信息,共同营造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的良好氛围。该中心举报电话是(0531)88553118,电子邮箱是sdbxfqz@sdbx.org,通讯地址为济南市历山路76号(省军区招待所)1号楼4层东部山东保险业反欺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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