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儿子买房子,济南平阴的孙久保把一辈子的积蓄拿了出来,还借了十几万,这才凑够了首付。谁成想,一年多了,孙久保连个购房合同都没见着。
“我买的就是这个,302室。”孙久保指的是平阴二中对面的玫化苑小区,这是他为儿子选定的婚房,90多平方,南向大两居,而且是学区房。
“当时开发商说,全款买的话一平米5300元。我要求贷款,价格就是5500元每平米。”孙久保觉得很划算,跟家人一商量就交上了钱。
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17万,又跟别人借了12万,总共凑了29万,孙大叔全都交给了开发商。可一年多过去了,别说房子了,除了几张收据,孙久保什么都没见到。而当时的售楼处,如今已经人去楼空,就连当时的售楼员也不见了踪影。
孙久保告诉记者,公司说业务员没有把钱交到公司里,又说业务员跑了。他搞不明白,像售楼员没把钱交给公司这样的内部矛盾,凭什么要自己买单。
与记者同去的律师陈正斌表示,从法律上来讲, 业务员属于开发商的职工,他履行的销售行为也属于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由开发商承担。
孙久保多次找到开发商,可对方只给了两个方案:要么现价全款买房,要么退房!
90多平的房子,现在一平方米得六千多块钱,算下来全款买房子得花50多万,这一下子让孙久保没了主意,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了退款,并与开发商签了退房协议。
八月份,开发商给孙久保两张支票,分别是1万元和28万元,可就在孙久保去银行兑现的时候发现开发商开出的竟然是空头支票。
记者跟孙久保一起找到了开发商山东泰宇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孙久保贷不下款,如果不能全款买房就必须退款。
当着记者的面,开发商工作人员立下口头承诺,10月28号前肯定退款。
以前就因为没签合同吃了亏,现在的孙久保觉得空口无凭,于是陈律师现场手写了一份合同,约定10月28日之前开发商退钱给孙久保,如果不还,开发商需赔偿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