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9时40分许,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桑梓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阻挠中德产业园二期工地正常施工。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工地内一名中年男子正在阻挠挖掘机施工。虽经民警多次劝说,但是中年男子仍继续阻挠工地正常施工,拒不离开现场。民警遂依法将中年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询问,张某亭(男,47岁,济南人)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亭供述,其向工地施工方提出承揽部分工程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为了达到目的,便实施了阻挠工地挖掘机正常施工的违法行为。

  目前,张某亭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天桥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声明:在建筑工程领域,以强揽工程等手段,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生活日报记者 李培乐 通讯员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