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12345民生服务热线举报的环山路西段山泉水兜售点利用早晚时间隐蔽兜售的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在现场,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发现,有一处山泉水兜售点果园内有一个小型蓄水池,沿着蓄水池引出多根管线,管线终端连接附近另一果园简易工棚内一个井口。针对此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取水工具进行查封,并对取水井进行封堵。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自备井取用水管理秩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保护水资源,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私采、兜售泰山山泉水行为的要求》,泰山区积极开展了自备井和私采、兜售山泉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整治范围为辖区内所有自备井,重点整治沿环山路私采、兜售山泉水用自备井、城区范围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桶装水等饮用水生产企业用水自备井,并对辖区内所有自备井和私采、兜售山泉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在自备井和私采、兜售山泉水专项整治工作中,泰山区采取先自封后强制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其中,在7月27日、28日,市山泉水和自备井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联合执法活动,对辖区内私采、兜售山泉水经营户进行强制停止违法行为,先后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并告知到期拒不封停的,将依法予以强制封停,产生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处理。此外,坚持日常执法巡查,在集中整治行动过后一周多的时间里,对泰山区范围内的15家山泉水售卖点进行了多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和巡查工作,绝大部分取(卖)水户表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决策部署,以后不再非法开采、经营山泉水。

  来源:泰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