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半年,我市发放3299.1万城乡低保金

  7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上半年社会救助情况。上半年,我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9388人,发放保障资金3299.1万元。

  市民政局调研员宋宝林说,2017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分为两大方面,分别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困难市民基本生活保障,我市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督导各区市制定出台重特大疾病救助和“救急难”工作实施意见,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急难事项救助工作。同时,市民政局还建立完善困难群众基础信息库,将困难家庭综合信息和家庭成员个人信息录入其中,并定期进行数据更新。上半年,我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9388人,发放保障资金3299.1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0602人,发放保障资金2172.8万元。

  宋宝林说,市民政部门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争取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缩小城乡低保标准比例在1.6:1以内。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研究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和敬老院的照料服务标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质量。

  对于防灾减灾方面,宋宝林说,3月份,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府救助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了救助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威海市出差、旅游、务工的其他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人身保险范围;将全市所有家庭财产纳入财产保险范围。

  在参保费用上,按每个保险周期为1年核定保费标准,初次投保人身伤亡救助保险费每人3元、居民家庭财产保险费每户3元,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无需个人出资购买。6月21日,我市民政部门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及相关承保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全面开展实施政府救助保险工作。

  截止到7月31日,共接到报案及咨询电话140次,经审查符合承保条件立案47起,其中,结案36起、暂未结案11起。在结案的案件中,财产损失案件33起,共计赔付22.7万元,其中,暴雨导致房屋受损案件7起,赔付1.3万元;雷击导致房屋受损案件15起,赔付1.2万元;火灾导致房屋受损案件11起,赔付20.2万元。人身伤亡案件3起,赔付24万元。总计赔付4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