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恰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周年。8月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荆戈发布和解读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情况。

  十年来,山东省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工作、社会资助等为辅助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也就是说,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

  十年来,各级财政共入学生资助资金323.63亿元,年度投入由2007年的14.3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48.59亿元,增幅为238.6%。国家助学贷款共发放金额97.5亿元,发放金额由2007年的1.88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12.03亿元,增长5.4倍。

  资助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十年来,全省共资助学生1.01亿人次,由2007年的988.15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1283.56万人次,增长3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24.75万人次,由2007年的3.6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15.92万人次,增幅为342%。

  记者了解到,今后山东学生资助工作还将采取几项重要措施。首先,加强教育扶贫,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施资助。此前,山东在全国率先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各学段全免费、资助政策全覆盖的资助政策。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部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各学段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对升入山东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其次,建立精准认定机制,山东今年将出台《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建立健全四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机制,精准认定,精准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