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7月25日讯(记者 刘飞跃)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济南市交通运输系统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根据省交通运输监察总队《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7月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济南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按照省、市相关会议文件要求,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对进出该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进行集中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430余辆次,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12起。

  为进一步扩大治理效果,发挥区域联动优势,安全规范、扎实高效地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7月19日,济南、泰安、聊城、德州四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2017年鲁北四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集中行动的时间、方式和要求。

执法队员检查车载灭火器执法队员检查车载灭火器

  25日上午6点至8点、下午17点至19点,济南、泰安、聊城、德州四市各级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在各市及各县、区逐级上报的执法地点,按照商定的时间统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记者了解到,本次集中行动采取统一行动,重点检查途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营许可资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质;检查实际运输货物或者货单记载内容是否与许可范围相符;配合交警部门检查车辆和罐体外观是否非法改装;检查车上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检查是否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下一步,按照集中行动方案要求,四市将把区域联动执法工作常态化,落实定期会商制度,实时了解专项行动最新动态,共同研究工作问题和解决意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力争使我省鲁北地区道路危化品运输通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