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7月25日讯(记者 刘飞跃)危化品运输被称为道路上的“流动炸弹”,若不按规定行驶,极易发生安全事故。7月25日上午6点开始,济南市交通委交通运输监察支队联合交警部门在济南西和天桥两收费站开展联合监察。其中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106辆,其中3辆涉嫌违法。而在7月24日上午查获的一辆面包车上竟然放着8个煤气罐,着实让执法人员捏了一把汗。

  25日早上6点51分,一辆车牌号为冀J的重卡缓慢进入收费站,执法队员上前拦截。记者注意到,这辆重卡车前悬挂“危险品”指示牌,罐体外写的是压缩天然气。“请出示车辆行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并打开车载灭火器!”

  驾驶员出示证件后,执法人员察看无误后,接着现场查验了车载灭火器。经查验该车辆没有问题,执法人员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尽快离开。“检查主要内容是,驾驶员、押运员要有从业资格证,车载灭火器要两个,而且车辆要悬挂危险品标志。”执法人员说。

  随后,执法人员又检查了一辆鲁A牌照的小货车,车上运载的是柴油。检查完证件后,经过仔细比对灭火器的使用期限后,执法队员也对改车辆予以放行。记者了解到,像这种有明显标志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可能性较小,而那些其貌不扬的车辆则可能存在很大问题。

  7点50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济南西部违法车辆查处基地。在基地内记者见到一辆于24日上午被执法人员查扣的车辆。这辆车是家用面包车,车辆经过了改装,里面放置了7个大煤气罐,还有一个小煤气罐。

  “灭火器使用期限已经模糊不清,压力指针显示无效状态,而且罐里面也是空的,如果路上发生爆燃,很难起到作用,其结果可想而知。”济南市交通委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王涛说。

  记者看到,煤气罐已经锈迹斑斑,没有任何检测日期,显然不是平时使用的合格的煤气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我们已经责令车主抓紧时间找一辆有资质的运输车把煤气罐运走,然后我们对他们进行处罚。”

  记者从济南交通委获悉,按照道路交通运输规定,未经允许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经营的,将面临三万到十万元的罚款。25日早上的行动中,济南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联系公安交警参与联合执法22人,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106辆,其中3辆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