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11条措施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问题。1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从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创业、教育、住房等方面进行解读。

  安置单位拒不接收该咋办?

  无法上岗,每月可领80%工资补助

  《意见》提出,要突出解决退役士兵就业、保险、救助、住房等方面的问题。11条高含金量的措施全面回应了我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方面的合理合法诉求。措施包括了军休干部安置、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创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等多个方面。

  《意见》要求大力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作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再就业的托底措施,并打破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时限,以便他们在这些岗位上长期工作。其中,对于退役士兵安置,加强指令性安置的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意见》明确了优待政策措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聘招录时,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项用于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在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面,省财政出台了定额补助政策。至于军人军属安置优待,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生活补助标准,对军人子女就学、军人家庭权益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安置工作介绍信后,接收单位不履行安置义务,拒不接收退役士兵怎么办?对此,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回应,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有何培训学习机会?

  春季高考针对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利用我省教育资源,制定优惠政策,在春季高考中单列部分高职(高专)计划,单独划线录取。针对退役士兵特点科学制定考试和评价办法,根据“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原则,合理制定录取规则,为退役士兵接受优质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

  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在具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学校中,选定部分办学水平较高、招生管理规范的学校,选择技能性、应用性强的特色专业,优先安排订单式培养专业,采取学校自主命题,重点考察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方式面向退役士兵招生。同时,提高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为了解决退役大学生士兵继续深造的问题,我省制定了退役士兵专升本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的优惠政策。2015年录取比例为30%,2016年为35%,2017年将把录取比例提高至40%。

  继续实施立功退役士兵面试专升本政策。对于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升入本科学校相关专业学习,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多学习深造的机会。

  此外,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省教育厅将会同民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对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进行系统设计。

  自谋职业有何优惠措施?

  创业缺少资金,可提供10万以内担保贷款

  对办理失业登记的退役士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予每人400元-800元的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80%给予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鼓励民营企业吸纳安置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退役士兵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创业补贴,允许有条件的市对退役士兵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补贴;退役士兵创业缺少资金的,可提供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3年贴息;允许有条件的市对退役士兵创业租赁场地提供补贴。

  退役士兵如何参保?

  军龄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意见》对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险政策也作了具体说明。对安置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明确了按相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所在企业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当地政府协调企业和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其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缴纳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安置到企业后又处于失业状态、目前尚未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允许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对关闭破产企业的退役士兵及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文件均明确了办理医疗保险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针对一些年纪较大、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可以参照改制、政策性破产有关内部退养政策,在本人提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内部退养协议。退养期间,职工的内部退养生活费标准应符合《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需要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该咋办?

  符合条件的全部落实住房保障措施

  《意见》中提出,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由住建部门负责建立专门台账,优先解决其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态,文件下发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会同省民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推进退役士兵住房保障专项行动,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步骤和支持措施。

  上述负责人介绍,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每个阶段都明确了具体时间节点,只能提前,不能拖后,6月30日前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全部落实保障措施。此外,还将充分尊重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意愿,结合市县保障性住房存量实际,灵活采取实物配租、实物配售及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现有房源充足的市县要直接实施保障,现有房源不足的市县要按规定进行轮候,领取租赁补贴的要及时发放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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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退役士兵,我省下达10.6亿补助金

  本报济南5月11日讯(记者刘红杰通讯员孔进 严文达 王业官)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做好我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省委省政府确定,对财政困难的县区别不同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对特别困难的县给予全额补助。省财政厅于5月10日下达补助资金10.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发放应安置未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公益岗位开发和退役士兵生活困难救助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周国芳 刘红杰 实习生潘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