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确定,对财政困难县区别不同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对特别困难的县给予全额补助。
山东省财政厅下达补助资金10.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发放应安置未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公益岗位开发和退役士兵生活困难救助等,对特别困难的县给予全额补助。
(新锐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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