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杨某某讲述了自己多年遭受家暴的痛苦经历在法庭上杨某某讲述了自己多年遭受家暴的痛苦经历

  齐鲁网7月21日讯 2016年5月24日上午,一起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的故意杀人案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2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出庭受审。

  据《法院在线》报道,古稀之年的杨某某与丈夫曾有一段维持了近五十年的婚姻。当法官问起为何要残忍杀害自己的丈夫王某,杨某某在法庭上说起了自己这段悲惨的婚姻。杨某某在25岁时便嫁给了丈夫,并育有两个儿子。可是,结婚以来,言语稍有不合,丈夫便会对她实施家暴,在整日遍体鳞伤的同时,杨某某也留下了精神方面的疾患。2015年10月30日傍晚,终于不堪忍受噩梦般折磨的杨某某用铁块将丈夫杀死在家中床上,之后选择了自首。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并长期服用药物治疗,每当杨某某发病,被害人王某某便对杨某某实施家庭暴力。而对于为什么和丈夫这几十年的矛盾,杨某某都没选择告诉儿子或者是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在法庭上,杨某某讲出了实情:“我觉得这是家丑,不想和别人说。记得曾看过一个电视节目,说的是有个家庭,因为父亲打母亲,儿子把父亲用汽油烧死了,我怕和儿子说了,儿子会干傻事,我不想把儿子们牵扯进来。”

  对于杨某某的遭遇,儿子和邻居都有所了解,但平时的劝解根本阻止不了王某继续实施家暴,长久以来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加上本身就患有的各种疾病,加剧了杨某某精神支柱的崩塌,于是,她选择用暴力结束丈夫王某的生命。

  寒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杀害他人为目的,采取用电线勒被害人王某某脖颈并用铁制镇尺砸击其头部的手段,致使被害人王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被告人杨某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作案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并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被害人王某某近亲属表示对被告人杨某某的犯罪行为谅解,又因被害人王某某对被告人杨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对本案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酌对被告人杨某某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家暴的发生率为29.7%-35.7%,其中女性受害者占到90%。当第一次巴掌落下的时候,她们选择了忍耐,然而隐忍并不能换来暴力的停歇,更换不来家庭和睦,一味的隐忍只会让暴力变本加厉。

  2016年3月1号,《反家暴法》开始实行,这无疑是正遭受着家庭暴力妇女的福音,受害者要积极拿起最新的法律武器,勇于维权,善于维权,不做“沉默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