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安徽砀山县文明委在2015年3月下发的倡议书提出,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大办宴席等不良现象。该县官庄坝镇在当年4月举行的千人倡议签名活动中,更是有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当场表态,“不收、不给天价彩礼,聘礼控制在3万元以下。”

  甘肃崇信县则从法律角度入手,通过培训使村民在保媒拉纤过程中自觉与“天价”彩礼现象作斗争,从源头预防媒人哄抬彩礼行为。同处甘肃的张家川县还指出了贷款送彩礼的危害,在一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仪式上强调,应向贫困群众讲清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有借有还、用于发展产业的专项资金,不能用作婚嫁彩礼或其他消费,一经发现,全部收回。

  与倡议不同,四川雷波县西宁管委会出台了明确的规定。2013年12月,当地发布了《关于加强对移风易俗中婚丧等民事活动的引导和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婚嫁中,给女方家礼金在6万元内,彩礼在2.6万元内。女方不得再索要其他现金及财物。超出规定多给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

  雷波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江泽明告诉记者,出台这个规定有特定原因。“高额彩礼不但给老百姓带来了沉重负担,还极容易引发男女双方家族之间的冲突。”因此,管委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彩礼金额上限,并抄送县级相关部门和领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