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获悉,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济南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建成区(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及长清城区)37处黑臭水体清单及整治任务分工,要求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市民带来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市民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工程措施与执法督查并举的方式,全面排查河道沿线排污情况及周边既有排水设施,建立环保、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等多部门协同的联动机制,及时查处河道内违法违章建设和违法排污等行为,杜绝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私设排污口现象。

  济南公布了全市建成区37处城市黑臭水体清单,清单逐一列出黑臭水体起始边界、面积长度、所在区域、黑臭级别、水质性状、治理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从黑臭级别看,27处为重度,10处为轻度;从辖区看,历下区6处,市中区5处,天桥区8处,槐荫区4处,历城区6处,长清区1处,还有7处是市投资平台土地开发熟化范围内的;从河流名称看,有水质浑浊的小清河(无影山路桥东南侧)、全福河(经十路至工业南路)、水质浑浊有刺鼻气味的大涧沟(二环南路至刘长山延长线)、重度黑臭的西圩子壕(绿地中心段、共青团路与顺河街交叉口向南100米处)、重度黑臭的柳行河(胶济铁路至小清河)、水质浑浊有刺鼻气味山大路边沟(花园路至黄台南路段)等。

  接下来,各区政府、市投资平台将根据这份黑臭水体清单,进一步排查污染源,制定整治计划,向社会公布。根据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推进实施整治工程,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治理完成后,济南市还将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同时,将城市水体水质监测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由环保部门根据不同水体特征,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水体水质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生活日报记者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