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只能焚烧处理他们黑夜偷埋进村里

  2013年8月,丁某联系齐某说公司西厂里有一批固体废物需要帮忙处理,齐某去存放废料的现场看后爽快地答应了。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左右,齐某吩咐赵某安排卡车将工厂里的近500吨废料拉走,前后足足拉了两天。这些废料主要是莠去津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解物,里面还有一些少量的莠去津这种产品和一些渣土,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这种废料按规定只能由有资质的公司作焚烧等方式处置。

  赵某指示业务员负责望风,三名司机驾驶半挂车运输污泥,于某和袁某帮助卸车、掩埋,共将约473 。 17吨污泥从化工公司运至滨海经济开发区某村一个院落内的大坑后进行直接填埋。事成后丁某等人伪造合同以土建、粉刷工程等名义由化工公司支付给齐某污泥处理费,共计支付1 1 0 万元,丁某获得齐某给予的回扣40万元。

  虽然每次都是在黑夜人们入睡之时进行偷排的犯罪活动,也安排了专门人员在路口放风,但终究还是躲不过周围居民们的眼睛。2014年,滨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展开调查,4月14日,丁某主动到案配合调查。7月2日晚上,在逃多日的齐某在北京落网。参与该案的司机、业务人员等先后归案。

  据寒亭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介绍,该案各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法院最终判处包括齐某、丁某、司机、望风人员等14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到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不等,并处罚金 17万人民币到2万人民币不等。其中,齐某获刑最重,为三年四个月。

  6日,记者了解到,化工公司已将存放的桶装母液委托山东某化学危险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支付危险废物处理费用1285 。 3万元;并花费129 。 9万元将掩埋于某村院落的固体废物委托青岛某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