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对我国全面两孩实施后可能遇到的疑问予以进一步明确。《决定》提出,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我省已经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正,并形成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将原《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与原《条例》不同的是,此次修改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还将生育的第二个子女也列入了免费登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