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理念虽新,缺乏配套政策
其实,拼车出行在国外非常盛行,因为拼车能够有效避免空驶,降低油耗,不仅仅省钱,而且对保护环境也有益处。近年来,随着“低碳出行”理念的普及,拼车出行也逐渐为我国公众所接受。
虽然拼车赢得了市民青睐,但是拼车在发展中也暴露出运输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私家车以共享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运营等突出问题,侵害了乘客和合法运营车辆的权益,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亟需进行规范。
10月10日,交通部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7条规定,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为此,不少媒体解读为禁止私家车做顺风车,拼车、顺风车以及合乘将不会存在。
从目前来看,国内的拼车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出租车拼车,另一种是私家车拼车。出租车拼车自然没有法律和政策上的障碍,而在私家车拼车的问题上,不同城市和地区却存在不同的态度。
据悉,目前国内只有北京出台的《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肯定了拼车收费问题,其他绝大多数城市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就济南而言,行业主管部门鼓励乘客乘坐正规出租车时采取合乘方式出行,但从未对私家车拼车收费作出明确规定。
山大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就认为“: 在拥堵的大城市中拼车是非常必要和值得鼓励的,确实能降低空驶率、缓解城市拥堵,而这些所谓的担忧、问题也会慢慢消失。政府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完善合乘制度和规定,以保证驾乘双方的利益。”
“拼车是友好互助行为,可以收费也可以不收费,执法部门不能搞一刀切。”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