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同庭审现场(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万同庭审现场(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万同庭审现场(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万同庭审现场(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获悉,11日上午9时40分,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万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据了解,万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547余万元,单次受贿最多达1000万元。

  11日9时45分,法庭调查开始,第一公诉人张磊起立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显示,万同是1956年12月出生,研究生文化,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日照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起诉书指控万同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

  2000年至2013年,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减免土地出让滞纳金、资金协调、职务晋升等方面为11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妻刘某(另案处理)、其子万某某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或单位给予的人民币、港币、轿车、金条、金钥匙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47.767977万元。

  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下级政府免除了某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滞纳金4787.945344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