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济南11月12日电 (梁犇)12日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万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11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万同涉嫌受贿2500余万元人民币。经过两天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2000年至2013年,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减免土地出让滞纳金、资金协调、职务晋升等方面为11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妻刘某(另案处理)、其子万某某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或单位给予的人民币、港币、轿车、金条、金钥匙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47.767977万元。

  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下级政府免除了某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滞纳金4787.945344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起诉书指控万同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据了解,万同认可了起诉书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对部分犯罪事实尤其是一笔数额高达2300余万元的受贿事实提出了辩解。

  由于案情复杂,受贿次数多、涉案数额巨大,庭审持续两天。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2014年7月1日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开除万同党籍、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