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宪法宣誓制度明年实行 誓词由65个字增加到70个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7月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
宪法宣誓制度
新京报讯(记者 王姝 侯少卿) 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上述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向宪法宣誓?对比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昨天审议通过的《决定》对于宣誓范围、宣誓场所、宣誓仪式如何组织等,均未有改动。
宣誓范围仍然是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以及“一府两院”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宣誓场所的要求也是“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草案的65字誓词:“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修改后的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