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增长数额,经过测算,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人均月净增资275元,市直为280元。此次调整工资,从2014年10月起执行,调整后的工资将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时间落实兑现到位。
根据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人均提高1200元,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600元、从现行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的300元、实际净增300元。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基本工资的规范津贴补贴,按照各职级减少额度的40%、60%分别从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中核减,专业技术人员的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按照13个专业技术岗位登记确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和规定的减少额度,相应减少各岗位登记基础性绩效工资,减少额度未达到国家规定技校工资减少额度的,相应减少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职人员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不同职务(职称)层次的离退休人员分别增加离退休费,人均月增资336元。同时,对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100元,对1934年10月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60元。并按照每人每月260元的标准同步增加退职人员生活费。
根据济宁市实际情况,经过测算,工资调整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人均月净增资275元。其中,市直人均月净增资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