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出身的他竟是法盲

  “我不学法、不懂法,最终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违纪违法,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成为了一个法盲。”这是王国群在悔过书中写下的内容。

  采访中,聊城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周颖介绍,刚开始和王国群接触时办案人员发现,虽然身居高位,但王国群的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在办案人员耐心讲解有关法律和政策后,王国群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受贿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王国群当庭痛陈自己的犯罪根源。

  在谈到自己为何收受商人的钱物时,王国群曾这样说:“我为他们帮了不少忙,帮他们承揽工程,他们赚了钱,送钱送房子是感谢、报答我,我觉得理所当然。”在王国群看来,和他来往的商人都是他多年的朋友和熟人,逢年过节收受的钱和卡,只是朋友熟人间的礼尚往来,不属于犯罪。曾任公安局长的王国群,竟然不学法、不懂法、不畏法,他的犯罪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恶劣。

  聊城市检察院公诉人结合该案,给王国群案总结了三个特点:一是王国群利用职权聚敛钱财,受贿次数多、时间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王国群从2000年到2014年的15年间,受贿次数多达90余次,特别是其担任烟台市副市长之后。二是王国群受贿犯罪手段多样化、隐蔽性强。相当一部分是请托人利用逢年过节、儿子结婚、打着节日看望领导、走访慰问的名义进行。除了直接收受财物,还以高价卖车、房屋置换等形式收取贿赂,并且还以委托理财等名义予以掩饰,犯罪手段更加多样、更加隐蔽。三是王国群为部分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商人们因为有王国群的关照,承揽了大量工程,在获得巨额利益后,向王国群奉上巨额贿赂。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王国群首先对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表示感谢,并结合自己的犯罪原因和成长经历作了深刻的忏悔,陈述过程中多次失声痛哭,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在这庄严的法庭上,感谢检察官的公正、文明办案,帮我澄清了模糊认识。我出生在海岛,家里世代打渔为生。我之所以走到今天,主要是临近退休感到升迁无望,主观上放松了对自己的改造,触犯了党纪国法。在社会大环境下,我也习惯了在物质世界中贪图追求物欲。如今我被永远钉在贪官的耻辱柱上,连累了家庭儿女。”说到这里,王国群泣不成声。旁听席上,从千里之外赶到庭审现场的王国群家人也已是泪流满面、难过不已。

  庭审结束时,王国群表示知罪认罪悔罪。他说:“走到今天,这是我人生的悲剧!我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表示万分的懊悔!……我违法犯罪,愧对组织,我没有脸去面对组织、朋友和亲人。我深深知道自己违法犯罪的严重性,我将自觉接受人民的审判。”

  忏悔深刻,眼泪无价,囚笼冰冷。只是,这样的哭泣、这样的反省、这样的自责来得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