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6月3日讯 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今年60岁的王老汉因琐事与邻居孙老太发生争执,情急之下,他竟然手抓牛粪抹到对方嘴上和脸上。

  法庭查明,今年60岁的王老汉家住商河县,与今年70岁的孙老太是邻居,两家宅院为“偏对门”,近年来却因生活琐事经常吵闹。

  2月13日12时许,孙老太出门时发现自家门上写有“王八的家”字样,便在门口叫骂:“是哪个不是人的写的?”王老汉正好出门,便与孙老太展开对骂。

  之后,王老汉将孙老太拽到他家牛棚前,猛地抓起一把牛粪抹在了孙老太的嘴上和脸上。孙老太报警。两天后,商河县公安局作出对王老汉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

  当天,孙老太又以头部受伤为由,入住商河县人民医院治疗2天,支付医疗费1421.84元。2015年3月16日,孙老太向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老汉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000多元。

  商河县法院认为,王老汉向原告孙老太的嘴上抹牛粪,是一种严重的侮辱行为,结果使原告人格尊严受到伤害,故原告存在精神损害。孙老太起诉被告将其殴打致伤的说法,证据不足。

  6月1日,商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老汉赔偿孙老太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