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
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药房销售质量可疑药品,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公司生产的避孕套不符合标准,被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阿胶制品销售公司标签标注虚假内容食品,被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首次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随着《济南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今年起,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食品药品企业信息都将被公开“晒”两年。
“建立案件信息常态化公布机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孙法星表示,在公开监督下,更需要稽查执法人员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从立案到执行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实施,确保每个执法行为都于法有据,每个处罚决定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使每起案件都能办成铁案。”
●大稽查
织就稽查办案“天罗地网”
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违法案件往往呈现涉案人员复杂、涉及面广、流动性大、跨地区交易频繁等特点,今年,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求改变传统的“单项推进式”稽查方式,探索建立联动立体查案机制,构建“大稽查”格局。
系统联动
各县(市)区局间建立互动机制,对兄弟单位发来的协查函,高度重视,及时回复;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涉及其他县(市)区局的,主动向兄弟单位移交;业务处室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移交。
周边联动
支队牵头,推动建立“省会城市都市圈”7个城市的稽查协查联动机制,与毗邻建立稽查联动,形成信息互通互报、资源互享互用、人员互动互利的协作关系。
部门联动
加强同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弥补检查人员在执法权限上的不足。
城乡联动
各县(市)区局充分发挥食药监管所是执法尖兵和发现问题、查案前哨的作用,推进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监管办案模式,使稽查办案网更宽、更密。﹃食药稽查﹄重在改变﹃等案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