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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商品房销售将统一明码标价形式 违规将重罚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日报2013年4月18日【评论0条】字号:T|T

威海30余家商品房销售企业在市区某楼盘销售中心学习明码标价“样本”。本报记者 勇庆威 摄威海30余家商品房销售企业在市区某楼盘销售中心学习明码标价“样本”。本报记者 勇庆威 摄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勇庆威)昨日,市物价局组织全市30余家商品房销售企业召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现场会,向与会企业免费发放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手册》。今后,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将实行统一的明码标价形式,并进行价格公示。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商品房网上销售明码标价网络备案和查询系统,以便商品房销售企业网上备案和购房者网上“看价”。

  国家发改委在4月15日披露,全国8家房地产企业因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受到查处,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合计对违规房企罚款1000余万元。对此,市物价局昨日对我市商品房销售企业明码标价工作中存在的不标价、标价混乱、实际成交价不标示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商品房销售企业依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李凯表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销售企业要公开标示楼盘、开发经营企业、单价、总售价、优惠折扣等信息,以及车位(车库)的面积和销售总价等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内容。同时,购房产生的代收代办费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也要进行公示。商品房销售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标价手册上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不按规定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的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市物价局还计划建立商品房网上销售明码标价网络备案和查询系统。系统建成后,可实现对商品房销售企业销售价格实施网上备案申报和网上公示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购房者可通过该系统查询商品房价格,从而增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信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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