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聊城市东昌府区一饭店在某小区一车库内的自建冷库内疑似储存进口冷链食品。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联合铁塔市场监管所对该店进行检查,该店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利民西路,经出示执法证件后进入该店,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原料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进口冷链食品。该店负责人介绍,其经营的进口巴沙鱼在某小区车库内储存,随即前往某小区。

  现场在该车库冷库内发现两箱进口冷冻巴沙鱼,该批次巴沙鱼原产地越南,供货商为山东聚海源水产销售部,进货日期为2020年12月26日,具有“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

  经过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提前报备,直接接触人员未核酸检测,2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根据《聊城市关于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和《中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对该店冷库进行查封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下一步,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会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商户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直接接触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