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张国华
自2020年7月1日起,东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3元提高到187元(不包括原县区自主提高部分),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增幅为14.7%。截至12月29日,惠及东营市28.2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2019年5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东营市建立和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即“双机制”。一是建立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即65岁至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5元、10元。二是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对连续缴费满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参保居民,每多缴1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3元,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
下一步,东营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精神,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