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目前,沂源县市场监管部门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药店等主要市场经营主体检查163家(次),关闭活禽交易市场2处、活禽经营主体12家(次)。

  对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展开拉网式检查,暂停在市场(含农贸市场、农村大集)进行活禽(鸡、鸭、鹅、鸽、鹌鹑以及野生禽类)交易和宰杀。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公示、留存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规范畜禽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在交易场所及时张贴宣传《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格禁止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紧急通知》及《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警示》等材料,对活禽交易市场关闭一处消毒一处,多措并举严防死守,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有关药品、卫生防护用品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监管专项行动。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药品、卫生防护用品供应情况和销售价格进行检查,发放张贴《价格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经营者诚信经营,禁止相互串通和操纵市场,禁止借机哄抬价格。

  其他商品价格监管方面,及时做好全县商超疫情防控约谈工作,就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猪肉、蔬菜、粮油等做出全面安排部署,价格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其他群众日常生活用品价格没有较大变动。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药店等主要市场经营主体检查163家(次),关闭活禽交易市场2处、活禽经营主体12家(次),发放落实新型病毒防控警示500余份,约谈大型商超7家。

  沂源县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防控产品恶意涨价,餐饮单位特别是“年夜饭”的监管等问题,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投诉举报线索立即核查,及时做好相关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实化细化各项措施,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宋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