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济南“禁鞭”已经迎来了第三个年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济南市公安局禁燃工作要求,守护禁放成果,捍卫“泉城蓝”,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济南高新区公安分局遥墙派出所和临港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小组,组织召开了由成员单位、管区、物业小区参加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大会,对禁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1月3日上午,临港派出所会同街道办,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同时对辖区内小超市、小商店进行检查。临港派出所民警与街道办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品、现场讲解燃放烟花爆竹伤人案例等方式宣传禁燃工作,呼吁群众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合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宣传的同时,临港派出所民警与街道办工作人员还对辖区内可能销售烟花爆竹的小超市、小商店进行检查,并与被检查商户签订不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理解和拥护。

  济南高新公安提醒您:济南市已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自觉遵守,避免无意燃放受到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