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在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的滨海大酒店,凤凰舞蹈工作室组织了一场演出活动,在该工作室学习舞蹈的孩子及家长共约150人受邀观看演出。

  演出临近结束时,发生了一个意外。一名5岁女童在舞台的台阶上摔倒,并磕在舞台一侧的一个铁架上,血流不止,女童的妈妈张女士赶紧把孩子带到了医院治疗。

  女童被磕伤的部位位于左眼眉上方的额头处,伤口较深,医生不得不给她缝了三针。

  张女士介绍,她的大女儿在凤凰舞蹈工作室学习舞蹈,当天她带着两个女儿去看演出,伤者是她的小女儿。事发时,小女儿离开她,去跟几个小朋友趴在舞台一侧看演出,期间意外发生。

  虽说目前的医疗费用只有几百元,但伤口愈合后会不会留疤痕?是否需要再度进行祛疤治疗,治疗费用又是多少?这些还都未知。那这起意外,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介绍,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谁的过错大谁就承担的责任越大,在这起意外中,家长是否尽到了监管义务?活动组织者和酒店方是否尽到了确保安全的责任?活动组织者和酒店方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磕伤女童的铁架是否是舞台设施之一,是否被移动过、破坏过?这起意外看似简单,但其中包含的因素却很复杂,最终需要谁来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要看家长、活动组织者、酒店方在这起意外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各自的过错对意外的发生起到了何种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