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二十二条”来了!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6日讯为进一步提高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效率,充分发挥引导基金效益,今年,济南针对前期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运作经验,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12月20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济政办字〔2019〕65号)印发。

  12月26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闪电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意见》共二十二条,主要内容涵盖五个方面,包括健全管理和运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提升基金开放程度、提高引导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基金发展环境等。

  据介绍,去年以来,济南通过新设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优化整合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加快打造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体系。济南市累计设立60只基金,总规模705.47亿元,引导基金出资60.41亿元,共投资423个项目,投资规模达361.28亿元,重点投向十大千亿产业和双招双引领域,成功引进世界领先的富能高功率芯片项目,促进了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

  市场化程度更高

  不再设立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和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基金设立环节的政府审批和政策性审查;组建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合作机构确定、基金设立等事项进行自主决策。引导基金运作由过去的“委托管理”变为“直接注资”,提高了基金设立和投资的效率。

  政策更加开放

  按照“能降则降、能放则放”的原则,加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开放程度:一是优化基金架构,将原来按投资领域划分的六大类基金统筹整合为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和基础设施类四大类,基金类别设置更科学。二是放宽基金准入条件,将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金最低门槛由1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三是降低基金返投比例,将基金返投比例由基金规模的70%或80%调整为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四是扩大返投认定范围,对于基金投资的市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的,最高可按照投资额的2倍置换为市内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其他基金所投市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的,可按基金实际投资额置换为市内投资。

  政策引导更加有力

  政府对基金的扶持力度更大,更有针对性:一是提高基金出资比例,将引导基金对产业类子基金和基础设施类基金的出资比例提高到20%。二是加大对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在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中统筹20亿元设立创投引导基金,统筹5亿元设立天使引导基金, 将创投基金、天使基金的引导基金最高出资比例提高至30%和50%。三是创新对重点项目支持方式,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双招双引”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引导基金可与社会资本量身订制项目基金。四是加强省市基金协同配合,对支持我市力度大的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给予最高20%的市级引导基金额外配资。

  让利和奖励力度更大

  明确了一系列对社会资本和基金管理机构的奖励激励措施: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投资的让利。基金注册1年内投资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项目,重大“双招双引”项目和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的,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注册满1年且不足2年内投资以上项目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设定门槛收益率,引导基金让渡门槛收益率以上全部收益。二是加大引导基金份额转让优惠力度。鼓励其他出资人购买引导基金份额。在参股基金注册之日起3年内(含3年)购买的,可按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打通引导基金退出渠道,促进引导基金循环投资。三是加大对基金管理机构“双招双引”的奖励力度。对由市引导基金参与组建的基金引进外地企业的,对基金管理机构给予相应奖励。

  综合来看,本次出台的“二十二条”措施,优化完善了现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政策体系,降低和放宽了基金准入门槛,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开放程度高。

  闪电新闻记者 曲一歌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