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台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学徒在学习期享受工资待遇

  劳动者技能与企业岗位的实际需求脱节的问题一直是横在劳动技能教育中的一道坎,如何应对“招工难、就业难”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实现产教深度融合,让求职者和企业获得双赢?

  企业新型学徒制——一种政府引导下将企业培训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教育模式应时而生。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烟台市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动员会召开,就全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明确,到2020年底,我市力争培养企业新型学徒1500名。

  企业新型学徒的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内容与期限、考核评价和双方权责等内容。从具体培养方式上看,企业和培训机构是学徒培养的“双主体”,企业是学徒的用人单位和培养主体,培训机构是学徒的教育培训主体。

  培训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行全日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实行学分制管理,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颁发相应毕业证书。技工院校要制订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可以适当放宽技工教育学制年限、课时要求,但不得少于2年。

  学徒培训期满,企业应对每个学徒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培训结果是否合格出具书面考核鉴定意见,作为培训考核的主要依据。

  企业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

  据悉,我省是全国企业新型学徒制12个试点省市之一,2015年10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山东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在2015年至2017年,将在全省选择15家左右大中型企业和有实力技工院校作为双师联合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的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

  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全省试点单位之一,组织烟台市技师学院到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调研,了解企业需求,积极与企业沟通,邀请企业专家到学院实践教学现场,最后双方形成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学院派专业教师到企业理论授课,选择技能水平高的企业职工担任师傅。依托企业的技能专家和我院的优秀师资力量,实行“企业导师+专业老师”双师制,让学徒理论与实践真正融合,1-2年时间内将学徒们提升到高级技能水平。(记者 夏丹 通讯员 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