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6”西三路与济宁路路口东侧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告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11月3日讯(记者 郭小雨) 10月6日18时许,在西三路与济宁路路口东侧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接警后,直属二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勘查,经现场勘查及走访周边居民了解,该事故肇事逃逸车辆系一辆白色摩托车。后经排查获取肇事驾驶人的面目照片,通过公安系统人脸比对未果。

  10月22日、23日东营交警分别通过官方微信号“东营交警权威发布”、新浪微博账号“东营交警”发布协查通报《东营交警征集“10.6”西三路与济宁路路口东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破案线索》,通报发出后,有群众为东营交警提供了破案线索。

  10月24日,交通肇事嫌疑人张某被查获,张某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告破。目前,张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处理中。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