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业主近一年不交物业费,物业放大招:不交物业费不收供暖费

  供暖季即将到来,居民们陆续开始缴纳供暖费,然而济南市历下区中建文化城小区的业主张先生最近却为交不上供暖费焦头烂额,“不是不想交,也不是交不起,而是物业公司说,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我的供暖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历下区中建文化城小区9号楼的业主张先生反映,小区属于集体供暖,往年居民都是把供暖费交给物业,可前几天他去物业办公室缴纳取暖费的时候,对方却拒绝收取,“物业说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我的供暖费。”

  说起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张先生说自己是回迁户,2013年底才入住现在这个小区,“当时拆迁的时候,有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回迁户的物业费收取有优惠政策,但是住进来之后,小区物业却要求我们缴纳同商住房一样的物业费,一平方米1.48元。”

  由于未和物业达成一致,张先生称,他从13年底入住小区到17年,四年间没有交过一次物业费,和物业的关系也越来越僵,直到2017年,法院进行了调解。“我补交了前四年的物业费,当时物业也私下给我口头承诺,会制定相应地优惠方案,所以我2018年也按时缴纳了物业费,可是这个优惠方案却迟迟没有出来。”

  张先生说,以示抗议,2019年前三个季度他都没有缴纳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说我不交全物业费就不给我供暖,家里还有老人孩子,没有暖气冬天可怎么过?”

  2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中建东孚物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未对张先生以及其他业主承诺过对物业费进行优惠,“小区共有1600多户,其中600多户是回迁户,我们都是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张先生总是称有优惠政策,可又拿不出相关文件证明。”

  那将物业费与供暖费捆绑是否合理呢?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表示,供暖费和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收费,收费标准和最终收取费用的部门不一样,“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直接收取的,供暖费最终是交给供暖公司的,将两者捆绑收费,不交物业不予供暖或者不给办理供暖的话,侵害了业主取暖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物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也是无奈之举,“我们按照合同给小区居民提供相应地服务,收取物业费合情合理,张先生近一年不交物业费,我们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督促他缴纳物业费。”

  上述负责人表示,他们之后将正常收取张先生的供暖费,但对于物业费的缴纳问题依然不会妥协,“如果张先生仍坚持不交物业费,我们将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利益。”

  关于回迁户的物业收费标准,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棚户区改造的回迁居民,物业费的收取确实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但是中建文化城属于旧城改造,对于旧城改造的回迁居民,目前没有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 任玉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