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公布5月份道路颗粒物考核结果。
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济南市道路颗粒物考核办法(试行)》(济大气办发〔2018〕52号)有关要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开展5月份道路颗粒物考核工作,以城市道路为载体对道路空间范围内颗粒物污染状况进行量化评价考核。
5月份,全市共有966条路段达到考核条件。其中,PM10红色路段最多的为历城区,占全市PM10红色路段的27.1%,PM10绿色路段占比最多的为历下区,占全市PM10绿色路段的29.8%;PM2.5红色路段占比最多的为市中区,占全市PM2.5红色路段的27.1%,PM2.5绿色路段占比最多的为历下区,占全市PM2.5绿色路段的32.7%。PM10红色路段主要集中在党杨路、世纪大道、二环北路、103省道、刘长山路延长线、开源路、港九路、104国道等道路,占全市PM10红色路段的66.7%;PM2.5红色路段主要集中在党杨路、二环北路、世纪大道、104国道、刘长山路延长线、103省道、美里西路、重汽路、二环南路港九路等道路,占全市PM2.5红色路段的75%。
月度综合排名为道路颗粒物浓度现状和环比改善情况的综合评分排名。综合排名由前向后依次为历下区、高新区、天桥区、槐荫区、市中区、历城区;现状排名第1名是历下区,倒数第1名是历城区;环比改善排名第1名是历下区,倒数第1名是历城区。
记者了解到,道路颗粒物考核结果出炉后,对各区实施资金奖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按照考核办法,对红色、橙色、黄色路段进行资金扣缴,扣缴资金全部用于奖励绿色路段和改善前三名的区。按照此办法,5月份,奖惩资金累计后,获得奖励资金的是历下区、高新区,金额分别为60.66万元、16.68万元;需要向市财政缴纳资金的是历城区、槐荫区、市中区、天桥区,金额分别为40.51万元、21.71万元、14.12万元、1.00万元。
5月份部分路段道路颗粒物状况改善明显,其中,PM10改善最明显的路段有:建筑新村南路(山大路—历山东路)、蓝翔路(二环北路—铁路桥)、茂陵山路(工业南路—解放东路)、北马鞍山路(马鞍山桥—袁家庄西路)、齐川路(国奥城—奥体西路)、新黄路(北方泰昌科技公司—热电厂)、奥体西路(解放东路—龙奥北路)、华山西路西延(历山北路—南徐东路西200米)、泉城路(黑虎泉北路—天地坛街)、祝甸路延长线(辛祝路—辛甸西路);PM2.5改善最明显的路段有:齐川路(国奥城—奥体西路)、纱厂西路(小清河南路—水屯北路)、南辛东街(南辛庄街—南辛南街)、舜玉北路(舜耕路—舜北西路)、姚家南路(圣洋路—浆水泉路)、新黄路(北方泰昌科技公司—热电厂)、匡山小区南路(匡山小区东路—兴济桥东路)、圣洋路(姚家路—经十路)、辛祝路(祝舜路—花园路)、青龙山北路(王官庄小区四区12号楼西墙—南辛庄西路)。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