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6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窑炉、钢铁2个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制性标准,加上前期已发布实施的火电、建材、锅炉等3项标准,我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完毕。至此,我省以分阶段逐步加严为主线,以《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为统领,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为适应不断提高的污染治理要求,自2017年起,我省开始对2013年制定发布的大气系列标准按照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四项原则进行修订,打造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升级版。“目前,我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完毕,包括1项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5项分行业排放标准,与我省已发布的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共同构建起了完备的“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介绍,“从2003年以来我省共发布102项各类环境标准,形成了以污染物排放标准为骨干、以环境管理类标准为支撑、以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辅助的标准体系,围绕各类重点环境问题打造“标准簇”,有力支撑了环境质量改善和新旧动能转换。”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协同配合做好污染物的控制。
以《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确定总体要求。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口密集区的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采用分区分阶段的策略,通过环境目标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一是基于改善环境质量和污染减排的需求,选取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3项因子进行控制。二是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3个因素,将全省区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企业根据所在位置分区执行控制要求。
以超低排放为主线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重点行业在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基础上,以超低排放为主线,对一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陆续修订。目前我省燃煤电厂排放标准已经全面达到和严于国家超低排放要求。钢铁、焦化行业排放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水泥、陶瓷、石灰、玻璃等建材行业排放也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水泥、陶瓷、玻璃等建材行业排放要求大大严于国家标准。
同时,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实现对VOCs重点管控。目前我省已构建了“7+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是全国率先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全覆盖的省份之一。
“修订后的标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配合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放管控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我省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将较2017年降低19%,有望达到49微克/m3以下。”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表示。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