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女士在乘坐地铁时被陌生男子露下体猥亵。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将该男子抓获。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刘女士回忆称,6月17日早上8点50分左右,她在青岛地铁3号线错埠岭站乘坐地铁,在上车时有两位女乘客提醒她,衣服后面上有“脏东西”。她脱下外衣仔细观察,发现衣服后背上有可疑物质。她越想越恶心,当晚下班后,她来到地铁大厦站派出所报警。

  值班民警接警后,调取地铁监控发现,刘女士于当日8点50分从青岛地铁3号线错埠岭站C出口乘坐下行扶梯,一名穿白色上衣黑色裤子背黑色背包的男子紧随其后,在扶梯下行时,该男子紧贴在刘女士身后,并明显有污秽动作,在扶梯到达地铁站内后,该男子随即乘坐上行扶梯离开。当时刘女士正在打电话,并未发现异常情况。

  经侦查分析,警方确定了违法嫌疑人,并于6月19日,传唤了该男子。到案后,该男子对其在6月17日在地铁错埠岭站C口下行进站扶梯上对受害人进行猥亵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当日,其在地铁错埠岭站C口等候出租车时,发现准备进站的刘女士很漂亮,身材很好,于是尾随受害人进入进站下行扶梯,并在扶梯上实施了猥亵行为。

  经进一步审讯,违法行为人还交代,其于2019年5月下旬在青岛地铁2号线芝泉路站上行出站扶梯上对他人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情况。经过侦查发现,违法行为人两次猥亵他人手段如出一辙,受害人均未能当场发现。据其供述,他主要是寻找长得漂亮的女性下手。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是该类案件的高发期,特别是女士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时,一定要注意自身防护,一旦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应当及时报警。

  下一步,地铁公安将加大巡逻防控,对于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保护市民合法权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青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