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枣庄决定从4月1日至7月9日,在全市开展“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

  齐鲁晚报枣庄4月3日讯(记者 米娜)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枣庄决定从4月1日至7月9日,在全市开展“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枣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3月30日,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制定印发了《枣庄市“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方案》。此次行动以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为刚性目标,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围绕枣庄市内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各类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PM2.5和PM10污染产生源头问题,进行精准治理,进一步强化督查,推进治企、降尘、控车等工作,从而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据了解,此次行动的重点任务围绕通过对机制砂和石料加工、洗沙类企业、非法采矿和露天非煤矿山、以焦化厂、水泥厂、水泥粉磨站、砖瓦厂为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建筑(拆除)工地扬尘、市政工程(道路)工地扬尘、国省道路(含高速道路)工地扬尘、重大水利工程工地扬尘和城区重点区域裸露地(渣土、建筑垃圾堆)、渣土运输车辆,国省道路扬尘以及城区内餐饮油烟、秸秆禁烧等七项问题的专项整治,开展“保卫蓝天百日会战”行动,彻底扭转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确保2019年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同比改善,为实现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使市民真正享受到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呼吸到更加洁净的空气,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

  滕州4家企业被罚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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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4月3日讯(记者 米娜) 4月2日,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环保问题对福建融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枣菏一分部水稳沥青站)、滕州市亿林家具有限公司、滕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总计罚款13万元。

  其中滕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和福建融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枣菏一分部水稳沥青站)因部分物料露天存放,部分物料未覆盖行为,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责令两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对以上两家企业处以3万元的罚款。

  滕州市亿林家具有限公司因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责令滕州市亿林家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4万元。

  此外,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因在龙山破损山体治理项目内存在部分石料露天存放的行为,被滕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责令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将露天存放的物料采取抑尘措施,禁止露天存放,并处以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