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3日22时起,济南市(不含原莱芜市各行政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开始升级切换调试。据了解,本次升级涉及各类社保业务。

  □首席记者 段婷婷 实习生 王楠

  生活日报4月3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3日22时起,济南市(不含原莱芜市各行政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开始升级切换调试。据了解,本次升级涉及各类社保业务。系统升级有啥用?升级期间住院看病怎么办?如何享受医保政策?需要开具社保证明如何办?记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升级期间提供手工单据

  社会保险新系统是落实推进“一次办成”改革的技术支撑,将构建起济南市实体大厅、网站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服务电话“五位一体”的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升级后,社保业务经办将逐步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并在推广使用电子社保卡基础上,实现参保单位和市民办理各类社保业务“一窗受理、就近办理、同城通办”的目标,为参保单位和广大市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考虑到参保单位和市民在招投标、购房、落户、过程中需要开具社保缴费证明,济南市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服务大厅在4月4日至12日期间,将通过手工单据的方式,提供开具社保证明服务。同时,济南市社保部门协调房管部门建立了临时网络查询机制,为市民提供“零跑腿开证明”服务。此外,需要通过系统办理社保转移、退休等业务的,各服务窗口则先预收资料和登记备案,留下联系方式,系统恢复时将及时办理并主动告知办理结果。

  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济南市社保部门为解决系统升级期间给群众带来的不便,制定了应对措施。在4月4日至4月10日期间,各定点医疗机构先向参保人提供就医服务,暂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系统升级后补办登记手续;出院人员暂不办理医保结算手续,系统升级后通知参保人补办出院结算。对系统升级切换期间门诊治疗、取药,以及办理普通门诊统筹签约的患者,暂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待系统恢复使用后由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录和补签约。

  济南市将4月份社会保险费征缴期延长至4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延长至4月24日。参保单位可在4月1日至4日22:00前、或4月19日系统完成升级切换后进行申报。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单位,自4月19日开始进行银行扣款,4月24日17:00截止。如果单位是在4月24日17:00之后申报缴费的,需要在4月30日17:00点前,通过网银或到社保服务大厅柜台办理缴费手续。

  在系统升级切换期间,市民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也可以拨打咨询服务电话68966518,全天24小时有人接听并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