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9年1月15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禁止携带充气气球,非折叠自行车,宠物(导盲犬除外)、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禁止在车站、列车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车站、列车车厢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禁止穿溜冰鞋(板)滑行、弹奏乐器等影响乘客乘车的行为。

济南轨道交通1号线列车。生活日报记者 王鑫 摄济南轨道交通1号线列车。生活日报记者 王鑫 摄

  遇故障停运乘客可按当次购票额退款

  《办法》提出,运营单位应当全程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不载客试运行,熟悉工程设备和标准,察看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因节假日出行、举办大型活动等因素可能导致客流量上升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提前组织运营单位调整运营服务计划,并向社会公告。

  运营单位应当通过标识、广播、视频设备、网络等多种方式按照下列要求向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和安全应急等信息: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时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示意图、进出站指示、换乘指示和票价信息;在站厅或者站台提供列车到达、间隔时间、方向提示、周边公交线路换乘、安全提示等信息;在车厢提供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示意图、列车运行方向、到站、换乘、开关车门提示等信息;首末班车时间调整、车站(出入口)封闭、设施设备故障、限流、封站、甩站、暂停运营等非正常运营信息。

  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运营单位有权查验乘客的乘车凭证。城市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乘客当次购票金额办理退款。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分别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车厢内抽烟不听劝可罚5000元以下

  《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行为,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

  其中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七项至第十二项、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其中包括第二十六条(二)款,禁止在车站、列车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济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信息库,并依照有关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遇大客流可限流甚至封站

  安全管理上,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本市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设立轨道交通保护区。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经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另外,城市轨道交通地面、高架线路沿线两侧的建(构)筑物和植物,不得妨碍行车瞭望,不得侵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限界。沿线两侧的建(构)筑物、植物妨碍行车瞭望或者侵入线路限界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办法》还规定,可能发生大客流时,应当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增加运力进行疏导;大客流可能影响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采取限流、封站、甩站等措施。因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危及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暂停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网的运营,根据需要及时启动相应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客流疏导和现场秩序维护,并报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单位采取限流、甩站、封站、暂停运营措施应当及时告知公众,其中封站、暂停运营措施还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延伸阅读预计今年4月试运营

  2019年元旦,济南轨道交通1号线通车试运行。但试运行并非试运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这意味着,待各项运行指标达标后,最快也得在2019年4月才能对外售票载客试运营。

  1号线试运行期间,虽不能对外售票上车,但轨交集团正在开展参观体验活动,社会各界代表可以通过官方APP抢免费票上车体验。

  据了解,1号线各站点都设有自助售票机,支持现金以及微信或支付宝扫码买票进站。此外,正在研发地铁一卡通,在营运日一同推出,届时一张卡实现坐地铁和公交。轨道交通集团还计划开发手机客户端或微信小程序等方式用于购票和充值。自动售检票系统在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中还将考虑云购票机、云闸机等多种购票进站方式,节省市民出行时间。

  目前票价已经确定,济南市轨道交通实行计程票制,具体政策为:起步价2元,起步里程5公里;5~10公里(含),票价3元;10~15公里(含),票价4元;15~22公里(含),票价5元;22~29公里(含),票价6元;29公里以上,每增加1元,可乘坐9公里。这样市民乘坐1号线,全长26.1公里,单程需要花6元钱。

  优惠政策有8条: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专用乘车卡免费乘坐;残疾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凭专用乘车卡免费乘坐;1.3米及以下儿童免费乘坐,身高超过1.3米的学龄前儿童4折优惠;济南市中小学生(具体范围为本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生),凭专用乘车卡4折优惠;60至64周岁的老年人5折优惠;普通成人持储值类卡8折优惠。

  部分条例

  《办法》对乘客持票乘车的行为予以了规范,禁止下列行为:

  ①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②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③在车站、列车车厢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④携带充气气球,非折叠自行车,超长、超宽、超重或者外表尖锐的物品,宠物(导盲犬除外)、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

  (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