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和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合法经营企业无事故,但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时有发生。

  近年来,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合法经营企业无事故,但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时有发生。2016年12月24日,德州市德城区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018年2月19日,枣庄市市中区发生一起电气火灾事故,同时引发事故现场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爆炸,造成3人死亡。2018年11月26日,临沂市沂南县发生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

  对此,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应急厅会同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应急发〔2018〕17号),省应急厅会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发〔2018〕9号),先后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监管和“打非治违”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近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了4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带队,利用3周时间,督导检查了枣庄、潍坊、济宁、日照、临沂、德州、聊城和滨州8个市的21个县(市、区)、33个乡(镇、街)、58个村(居)、23家批发企业、46个零售店(点)、2个基层派出所的烟花爆竹“打非”和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市对烟花爆竹 “打非”和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从宣传发动、排查整治、执法检查、举报奖励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部分地区的经验做法见附件)。但是,一些非传统烟花爆竹制造县(市、区)及乡(镇、街)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抓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烟花爆竹安全明白纸、举报电话和奖励规定未做到通俗易懂、家喻户晓。一些地方“打非”工作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层层落实责任,基层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所和村(居、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未充分调动起来等。一些地方对烟花爆竹典型事故和案件危害和处理结果宣传不到位,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力。一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安全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