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湖南省娄底市长青地下商业街一公共厕所旁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中年男子持刀捅伤了两名女子,造成一死一伤。据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通报,2018年12月17日下午,娄底中院依法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被告人谢方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7月3日晚19时30分许,被告人谢方伟在娄底市娄星区长青地下商业街C区的公共厕所外及商业街B4出口处持尖刀连续捅刺两名女性,致一名女性死亡,一名女性轻微伤。当晚,谢方伟在娄星区万宝镇万宝村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方伟持尖刀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方伟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谢方伟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