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等装备的免税政策。
《通知》指出,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等装备的免税政策,生产制造相关装备和产品的企业2019年度预拨免税进口额度相应取消。
《通知》还明确,《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年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7〕39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