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11月15日印发《全省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8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将全面深入排查无证无照无资质经营的涉油生产、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摸清查准所有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底数,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将特别重视对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并坚决杜绝非法勾兑行为。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我省将健全完善从成品油生产到仓储、批发、加油站以及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在生产环节,督促炼化企业、成品油添加剂生产企业等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建立企业内部油品罐区明示制度,严格执行车用汽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油品质量违法行为;在运输环节,严格成品油运输企业资质审查,加强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管理,严厉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的行为,对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登记并报告车辆运行状态,杜绝在成品油运输过程中发生掺假降质行为。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还将重点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查处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擅自通过加油站(点)、储存网点、流动网点、流动加油设施、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成品油,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排查整治中将加强油品质量抽检,对所有加油站、物流企业自储油罐、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抽检,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加油站。
此外,在集中排查整治中我省还将加强对购销组分油、燃料油的发票管理,严厉查处成品油生产经营中偷逃税款、虚开发票、无票销售、变票销售等税收违法行为。
来源:新锐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