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27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设服务“绿色通道”,还将采取财政贴息、创业补贴等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于永德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提出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的问题。省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孙明河介绍,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10万元、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且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创业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 记者 张玛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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